NO.1 41项行政事业收费4月1日取消或停征!
财政部、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自4月1日起,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房屋转让手续费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取消或停征。同时,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将降低50%。
NO.2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新规定4月1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月16日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主要涉及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处理程序三方面,被称为“史上最严的职称考试新规”。
NO.3 4月1日起取消或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财税[2017]18号规定,自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最高不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
NO.4 中新(西兰)自贸协定信息交换4月1日起有新变化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4号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对于签发日期在2016年12月20日及以后的原产地证书,报关单预录入客户端提示不存在原产地证书电子信息的,进口人应当按照海关总署令第17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原产地补充申报,申明适用协定税率,并可以申请办理有关货物的担保放行手续。
NO.5 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点范围4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2号决定,自4月1日起,将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在全国口岸海运、陆运、空运进口以无纸化方式申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72至85章、第90章的商品。
NO.6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4月1日起施行!
为优化政府投资方式,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政府支持领域和产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主要涉及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募集和登记管理、投资运作和终止、绩效评价、行业信用建设、监督管理五个方面,自4月1日起施行。
NO.7 4月1日起,施行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7)》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对于自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进口的货物,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原产地标准的,也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海关办理申报进口手续,申请享受特别优惠关税待遇。
NO.8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4月8日起施行!
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国家发改委发布了2017年第2号公告,主要包括项目核准的申请文件、核准的基本程序、核准的审查及效力、备案、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六方面,且2017年4月8日起全面施行。
NO.9 专利申请新规定4月1日生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于4月1日生效,修改主要涉及第三、四、五、六条,例如第三条增加了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不同材料、组分、配比、部件等简单替换或者拼凑的专利申请;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明显编造的专利申请;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利用计算机技术等随机生成产品形状、图案或者色彩的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