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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福利|我省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最高奖励300万元!
来源: 莆田市鞋业协会(莆田鞋业网) 发布时间: 2017-05-23


      为加快推进我省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建设,支持传统外贸转型升级,进一步打造我省外贸发展的新亮点和经济增长的新动能,省商务厅印发了《关于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商务电商〔2017〕6号),今天小编为大家梳理出了重点,希望有助于读者诸君深入了解政策内容。 

鼓励企业海外仓建设


      对企业在重点目标市场国家(地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仓储总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根据其仓储面积、功能配置、信息化建设等情况,对企业海外仓场地购置租赁、仓储设施扩容升级等费用,按不超过年新增投资额的4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300万元

创建公共海外仓示范


       对申报省级试点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具有自主研发或第三方的仓储管理系统,配套仓储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完善,仓储总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日均发货量达3000票以上,能服务10家以上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传统外贸企业,通过公共海外仓年进出口货值5000万元以上,业务内容、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公开透明的,经择优评选对试点示范项目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

提升海外仓公共服务


       支持开展海外仓建设与运营规范、海外仓综合服务平台技术规范等标准化建设,对获评为省级标准的项目,给予单项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按照省级标准投资建设的海外仓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海外仓运营主体信息化系统、地方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海外仓公共服务数据交换与供需信息对接的,按平台建设升级费用的40%,给予平台运营主体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支持公共海外仓运用


      支持我省电子商务企业、传统企业运用我省海外仓体系转型升级,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规模。对企业支付公共海外仓租赁费、仓内作业费等费用给予最高40%补助;对企业通过公共海外仓在我省口岸进出口,且跨境电商出仓包裹数量超过10万的,按1元/件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